甘肃省水利厅研究优化调整农村饮水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字体:      】     打印     2018-11-12 14:01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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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甘肃省水利厅厅长魏宝君主持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优化调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 

  会上,七个督导检查组分别汇报了一年来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魏宝君指出,自年初安排部署全省深度贫困县区饮水安全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以来,各组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对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推进、前期部署、建设管理、管护机制等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督导帮扶,层层传导压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魏宝君强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质量效果,要对农村饮水安全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增强督导帮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一是优化调整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在坚持“领导分片包干+处室、厅属单位分片指导”工作制度的同时,调整强化技术指导,聚焦问题、突出重点;调整着力点,结合县乡实际,集中对重点工程、重点县开展全方位技术指导。督查时间原则上一季度一次。二是甘肃省水利厅开展的督导检查要与省纪委监委和民革甘肃省委员会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督查统筹联动,坚持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的工作原则,以解决问题为根本,进一步督促市、县做好饮水安全工作。三是根据《关于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的通知》要求,紧扣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结合全省农村饮水安全运管实际,尽快起草贯彻落实文件,在工程管护机制、水费收缴机制、公益性岗位设置等方面精准施策,妥善解决好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人员落实、农村供水水价机制等深层次问题,全力打赢水利脱贫攻坚战。四是针对已退出贫困县序列的18个县、市、区,起草《关于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健全管护机制,杜绝因吃水问题出现返贫现象,建立健全工程良性运行的保障机制,确保饮水安全工程“管得好、用得好、长受益”。 

  驻厅纪检组、甘肃省水利厅农村水利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及七个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作者:    责编: 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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