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战“疫”生产两不误:4032处重要水利工程运行安全 供水功能正常

【字体:      】     打印     2020-02-21 20:05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央广网北京2月19日消息(记者刘一荻)记者从水利部获悉,自今年2月份以来,全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系统建立了“日报告”制度,水利部每日汇总疫情防控期间全国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功能发挥等情况。据统计,截至2月14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6个流域机构(太湖局无直接管理的水库)、综合事业局、小浪底管理中心管理的4032处重要水利工程,工程安全运行未见异常,供水等功能正常发挥。其中,大型水库516座,中型水库3515座,防洪工程(南四湖防洪工程)1处。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水库运行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2月3日,水利部印发《关于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2月14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做好大中型水库等重点关注工程管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督促大中型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切实做好工程运行管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个人体温和健康监测、办公区域管控,同时统筹人力,确保运行管理岗位需求,防止出现有岗无人、空档运转的现象。2月17日,《水利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正常运行工作的通知》印发,要求做好分区分类管理,分级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工程管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工程应急管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大坝安全运行、功能正常发挥。

  此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各地水利部门稳步推动复工复产。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复工开工的通知》,对重点水利工程复工作出具体安排,要求春节期间停工的已开工项目以及近期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务必于2月15日前全面复工开工;其他项目要加快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及早落实开工条件,确保2月29日前全部开工建设。湖南省水利厅要求把涉及今年度汛的在建工程作为重中之重,加强进度管理,建立台账并实施销号管理;要求所有“朝天口”工程必须在汛前按设计要求完成回填封堵,有度汛任务的水利工程、涉水工程和入汛较早的湘江流域堤防治理工程,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在汛前达到度汛目标,全力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记者从水利部获悉,截至目前,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全线13个施工标段目前已全部复工;2月16日,乌东德水电站工程岸地下电站8号发电机转子吊装成功。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发展,不少水利生产任务得到了有序恢复。

作者:    责编: 李霞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