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贵阳召开

【字体:      】     打印     2018-11-12 15:51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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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11月11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治水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交流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省长尹力出席会议并讲话,贵州省省长谌贻琴到会致辞,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主持会议,委员会秘书长、长江委主任马建华作工作报告,委员会委员、贵州省副省长吴强宣读《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贵阳倡议书》。

  尹力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上游七省(直辖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取得了显著成绩。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逐年下降,5年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比2011年减少了3.19万平方公里,减幅达11.4%;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不断扩大和巩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2.5%;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整体步入良性循环。

  尹力深入分析了新时代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的主要目标和要求。尹力强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治水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持之以恒抓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努力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要深刻把握新时代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坚持统筹谋划、系统防治,坚持综合治理、放大效益,坚持依法监督、严格管控。要切实推动当前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工作落实,加大执法监管、重点工程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智慧水保”建设的力度。要努力构建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齐抓共管大格局,进一步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协作合作,完善政策机制,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

  陆桂华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此次会议对于做好新时代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意义重大。七省(直辖市)水利部门要按照此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治水总基调,大力推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紧紧围绕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着力解决坡耕地水土流失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科学完备的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支撑体系。陆桂华强调,做好新时代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需要广泛凝聚工作合力。有关省(直辖市)和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引领,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形成联动共治格局,提升综合防治水平,为推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马建华在报告中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江上游七省(直辖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进展与成效,深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针对下一步工作,马建华提出,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系统治理、两手发力,补齐水土保持短板;要强化监督,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稳定水土保持队伍,提升人员能力,动员全社会建设美丽长江。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治水重要讲话精神。七省(直辖市)发出了《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贵阳倡议书》,号召全社会守护绿水青山,共建绿色长江。倡议提高政治站位,护航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勇担主体责任,构建最严格生态保护机制;坚守生态红线,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廊道;坚持以民为本,创建和谐共生的美丽长江;全面强化监管,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水平。

  云南、贵州、四川、甘肃、湖北、重庆、陕西等七省(直辖市)在会上交流了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在会上发言。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有关部委、七省(直辖市)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作者:陈潇剑 王伟康    责编: 李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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