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广西桂林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通过验收

【字体:      】     打印     2018-12-13 14:22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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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讯 近日,水利部先后联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重庆璧山、广西桂林组织召开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会,同意重庆璧山区、广西桂林市通过试点工作验收。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出席两个验收会议并讲话,重庆市副市长李明清、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分别出席验收会议。

  魏山忠对璧山区、桂林市两地试点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璧山区试点建设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理念,初步建立起以城区为中心的“一河、六湖、十八湿地”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初步探索出了西南低山丘陵缺水地区“活力水城”建设模式;试点建设体现了狠抓饮水安全、落实节水优先、重视源头防治、强化科技支撑、彰显山水文化等突出特点。桂林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守生态保护底线,结合实际初步建成了“一轴两环、双核两带、两地多点”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初步探索出了“山?水?人”和谐共生的喀斯特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试点建设体现了部门协同合力推进、措施协同兼顾多面、立足问题创新举措、关注民生以及传承文化融合建设等突出特点。

  魏山忠强调,通过试点验收是两地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起点,璧山区、桂林市要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和有关水安全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落实各项要求,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要以水利行业强监管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对节水、水资源、河湖的监管,根据不同流域、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等方面提出可量化、可操作的指标和清单,建立全国统一分级的监管体系,运用现代化监管手段发现问题,通过严格问责推动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

  璧山区和桂林市均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举措,不断巩固提升试点成果,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璧山区、桂林市2014年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二批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试点期间,璧山区完成了两叉河山洪沟综合治理、铜罐驿长江提水工程等8类72项子项目,破解了渝西丘陵缺水地区的水资源难题,创造了“河外截污、河内清淤、外域调水、生态修复”的治河经验,树立了生态水利理念,打造了秀美绿城、活力水城、文化古城。桂林市以漓江生态保育为核心,系统开展了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管理、水文化五大体系121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了“一连一通一育、一蓄一调一供、一管一控一护”等9项示范工程,实现了国控、省控和市控断面水质100%达标,以水定城实现了临桂新区生态水系建设与城市发展的有机结合,全市初步形成了集“防洪、供水、生态、环境、安全”于一体的和谐水域系统,营造了独具山水特色的“青山碧水城、生态甲天下”生态环境格局。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规划计划司、财务司、河湖管理司、综合事业局有关负责人,重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长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代表参加了相应验收会。

作者:    责编: 瑶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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