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等国家五部门联合部署的工作要求,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七部门日前制定《北京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组织所属16支分队,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启动专项执法行动,对防洪安全、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和地下水管理、重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四大领域违法行为展开重点查处。
专项行动启动当晚就有市民举报称,北京凉水河旧宫桥下游右岸疑似有污水直排入河。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立即核实情况,发现凉水河旧宫桥下游右岸5米处雨水口有大量类似泥浆的水体排入河道,经现场采集水样,测算排污流量固定证据后,执法人员沿管线逐井溯源摸排,初步认定入河污水是周边某工程施工工地排放。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排水多项指标严重超标,对河湖生态环境影响很大。随后,执法人员会同工地负责人现场查阅了该项目的地勘报告、施工降水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材料,详细查看工地日常排水方式及污水走向,在该工地的污水井、雨水井、沉淀池进行了二次采样检测比对,最终确定入河污水确为该工地排放。
该施工企业的排污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属于涉水违法行为。当事人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无异议,执法人员当日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该施工企业还需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河湖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以来,北京市水务综合执法总队查处的第一起影响河湖生态环境安全的违法案件。截至目前,执法总队已累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542次,多部门联合执法29次,出动执法人员1197人次,累计查处防洪清障、河湖垃圾、违法建设等河湖保护案件38起。
“本次河湖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1月底,水务与生态环境、城市管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保护,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公检法协同的长效机制,梳理联合办案流程,协调案件线索移送、案件查处和信息共享工作,健全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等工作机制,曝光关系市民利益的典型案例,形成社会共治、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执法总队副总队长员明达介绍说,下一步,执法总队将持续锚定“河湖秩序明显好转、首都水安全持续改善、协作机制更加顺畅”三大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依托河湖长制工作平台,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形成执法联动合力,针对问题线索和执法案件台账,逐一销号清仓,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突出问题,共同保护首都河湖和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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