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2023年专题报道--法治力量守护河湖--机制建设

创新实践打造行检协作“天水样板”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破冰破局”

2023-11-04 18:11

  近年来,甘肃省天水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重要论述,积极践行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思路,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始终贯彻落实“用最严密法治推动水利治理”要求,持续加强与检察机关合作,凝聚工作合力,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共同推动新时代全市治水兴水工作高质量发展。

  健全协作机制,构建共商共治格局

  始终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立和深化实践运用作为重要任务、摆上第一议程,紧盯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工程运行管理、水土保持等五大重点协作领域,探索建立全流域河湖治理与检察监督协作协同工作机制,善用、会用、用好协作机制,联合制定印发了《天水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实施细则》,全面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对口联系、会商研判、生态修复、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交流培训等8项机制,共同推动形成“行政监管+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衔接”依法治水管水新模式。

  探索创新做法,率先推动协作破题

  紧密结合全市水行政执法现状,敢于探索创新水行政执法新机制、新方法和新手段,在天水市甘谷县先行先试开展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试点建设,在全省率先实行检察机关与水务部门联动协同办公,在市级层面建成并挂牌全省首家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办公室,采取联合创建协作办公室、举行揭牌仪式、上墙协作保障制度、联合召开联席会议等系列措施,共商共保协作机制良性运行。同时,将形成的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经验和务实做法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同步指导并督促所辖7个县区全部建立并挂牌,实现了两家单位“合署办公”全覆盖。

  依托专项行动,共推问题联动治理

  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推进协作机制落地落实的重要载体,始终把联手解决涉水难题作为根本落脚点,全市各级水务部门、检察机关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以专项监督为抓手,以专项行动为突破,联合开展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等“三个标准动作”,创新联合开展河湖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等“三个自选动作”,紧盯非法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违规用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水事违法行为多发领域、重点河段和敏感区域,联合检察机关开展了5轮全覆盖督导检查,推动专项行动任务落实,合力推进问题联治。累计摸排问题425条,立案查办水事违法行为24件,水行政执法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联手共治”的根本转变。

  强化信息共享,协同共护碧水清波

  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领域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四项机制”推动落实,大力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全市累计联合开展河湖巡查3978人次,巡查河湖36091.6公里,联合执法39次,联合挂牌督办问题整改9份。持续加大跨区域涉河湖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全省率先建立跨区域水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与毗邻市州定西市签订《渭河流域跨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了联合执法巡查、违法线索移送、问题会商研判、专项执法行动、协作配合办案、典型案情通报等6项联动机制,共同构建渭河上游生态屏障。持续深化行检协作,打破以往水务部门办案侦查过程的封闭性,与检察机关建立同步介入同步侦查办案机制,采取联合督办、联合会商部署、联合召开诉前磋商约谈等方式,对4家取用水单位拖欠水资源费问题联合开展执法办案,追缴水资源费82.07万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工作协助等程序和机制,推动解决法律适用争议和执法实践中的问题,实现了信息共享互通,变“各自战果”为“共享成果”。

责编: 曹礼星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