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2023年专题报道--法治力量守护河湖--机制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

2023-11-08 11:28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

  《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就进一步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作配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有效防范和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细化了相关工作举措,对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保障涉水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强化水利法治管理,保障祖国北疆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从协作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工作机制、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细化了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作的职责、形式、程序等内容。坚持依法治理、协同治理,围绕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等重点领域,深化运用已有协作机制,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执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司法审判协作,开展联络会商、联合执法、协助调查、案件反馈、信息共享、业务交流和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合力,全面加强水利领域执法监管,全力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进一步发挥水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作用,积极推动落实落细《意见》各项具体举措,切实加大水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力度,不断巩固协作成果,扩大协作影响,推动协作机制从“有名”到“有实”“有效”。

责编: 曹礼星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