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管理问题
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能否开采地下水作为水源热泵用水?
根据《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保护要求,划定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禁止和限制取水范围。禁止在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建设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禁止抽取难以更新的地下水用于需要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取用地下水的水源热泵项目办理取水许可证时,应符合上述规定,否则,不予批准取水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