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的申请和受理
问题
规划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有什么区别?
回答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水资管〔2020〕225号),规划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在编制主体、适用范围、管理要求等方面均不相同。规划水资源论证是指,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规划实施水资源支撑保障条件进行科学论证,推动规划审批决策环节落实以水而定、量水而行,促进经济发展布局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水资源论证实施区域评估,在分析涉及行政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的功能定位、产业布局,明确提出评估区域的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目标,提出项目准入的用水定额标准、适用承诺制范围和相关管理要求。对已经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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