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的申请和受理
问题
某工业园区编制了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园区已有地下取水工程,已办理取水许可证,园区新建项目是否可以按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办理新的取水许可证?还是要另外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回答
  规划水资源论证是在规划制订过程中,对规划实施水资源支撑保障条件、需水用水合理性及规划实施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影响进行综合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落实“四水四定”的重要措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是取水许可审批的重要支撑性技术评估文件。两者论证范围、论证内容和工作深度不一致,不能相互替代。工业园区供水单位如申请增加取水,应当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对已经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并纳入规划内的建设项目,可结合实际合理简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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