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的申请和受理
问题
同一区域(或者同一水文地质单元)内同一类型(取水用途一样)的多家企业分别打井取水,是否可以采用其中一口井的同一份取水水质检测报告作为申请材料?
回答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取水单位或个人申领核发取水许可证,应提供项目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材料,不能用其它项目的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试运行材料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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