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管理范围
工业企业消防用水取用河水,是否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除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情形,不需要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但应当及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备案。如果该企业因消防应急需要临时取用河水,可按上述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