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许可审查审批
问题
取水许可中的“保证率”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由谁提供,在申请取水时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符合要求?
回答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取水量是在江河、湖泊、地下水多年平均水量情况下允许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最大取水量。《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应当包括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取水量对应的保证率,是指允许最大取水量条件下,建设项目的用水保证率,反映了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的用水保障程度。在取水水源可供水量、水质以及供水工程供水能力、其它用水户用水影响等可以满足项目设计用水需求的情况下,取水量对应的保证率为项目设计保证率。设计保证率由行业有关设计规范、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要求等进行规定,如工业项目的设计保证率一般高于90%,农业项目的设计保证率一般为50%~90%,城镇生活供水项目的设计保证率一般高达95%以上。取水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取水时,应在提交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说明项目的设计保证率要求,并论证取水水源等是否满足项目取水量及保证率要求。如不能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应调整取水方案或项目设计方案。具体论证方法参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 3558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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