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
问题
某取水户原许可水量100万方,2020年进行了节水改造节约了一部分水量,在2021年进行用水权交易,交易水量为20万方,期限为2年,在实际变更过程中,如何操作?在下个年度延续取水核定时,如何操作?2年之后,取水权归还转让方还是受让方所有?
回答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水利部颁布的《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水权交易应在取水权人之前进行,或者在取水权人与符合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之间进行。取水权交易转让方应先向原取水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批机关应重点对节约水量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核定,决定取水权交易是否批准。取水权交易应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完成后,双方应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手续。取水权交易期限在转让方取水许可有效期内的,交易期满后,交易的取水权归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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