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
问题
由于新城供水工程未完工,其供水部分片区自去年12月至今由附近乡镇水厂供水,导致水厂取水量超过了许可水量。今年新城供水工程完工后水厂将恢复正常取供水。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进行行政处罚?
回答
  水厂如未取得原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批准,违反取水许可规定,擅自向新城工程供水区域供水,且取水量超许可水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水厂属于违法取水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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