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税)征收管理
问题
乡镇水厂水价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准,但水费组成中没有水资源费,水利部门应征收水资源费吗?《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中第五条规定,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民生生活合理取用水,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暂按当地农业生产取水水资源费政策执行。如果乡镇水厂用水户有80%以上是农村人口,可以不征收水资源费吗?
回答
  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供水生产成本是指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工资、直接材料费、其他直接支出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等制造费用。因此,不论水费组成中是否包括水资源费,该乡镇水厂都应当依法缴纳水资源费。根据《关于水资源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有关规定,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暂按当地农业生产取水水资源费政策执行。具体执行标准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