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税)征收管理
问题
漂流用水、水源热泵是否需要收取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如何确定?
回答
  需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水资源费。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漂流用水一般是建设蓄水闸坝利用水能取水。水源热泵是利用地表水、地下水或非常规水源等作为转移介质,冬季将热能赋存体中的热量转移到建筑物(或其他需供热单元),夏季将建筑物(或其它需散热、制冷单元)中热量转移到热能赋存体以调节建筑物温度的系统。漂流用水、水源热泵均属于应当缴纳水资源费的范畴,具体征收标准按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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