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有资质要求吗?
回答

  答:水利部未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提出相关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六条规定,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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