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在村集体土地上集中新建住房,是否符合“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情形,是否可免缴水土保持补偿费?
回答

  答:《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如该项目满足农民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规定,不存在商品房交易情形,可免交水土保持补偿费。请结合项目立项建设内容,按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及所在省份实施办法执行,具体应以征收部门审核确定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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