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工作中的监管信用信息如何获取?
回答

  答:《水利部关于实施水土保持信用评价的意见》(水保〔2023〕359号)规定,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应当基于水土保持信用信息开展。水土保持信用信息是指水利部、各流域管理机构、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履行水土保持法定职责中,产生或获取的能够反映水土保持相关单位信用状况,并以法律文书、行政决定文书以及其他权威准确的文件予以记录的信息,主要包括水土保持行政监管产生的约谈、通报、责令整改等责任追究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相关执法记录等。水土保持信用信息不需要建设单位单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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