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是否有资质要求?
回答

  答:《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应当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和水土保持监理规范执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规定凡主体工程开展监理工作的项目,应当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其中,征占地面积在2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征占地面积在20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200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由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监理任务。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