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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井陉县侵占河道问题

2019-04-30 15:06

  2019年3月,水利部接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有人侵占河道修建豪宅,对河道行洪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经水利部暗访调查,侵占河道问题属实。违法建筑为位于金良河的餐饮、商店等共17户、19处,位于冶河的“宸悦汗蒸时代洗浴城”,侵占河道面积近4400平方米。水利部派出工作组督促河北省对上述违法建筑进行清理整治,要求限期整改完成,并要求进一步深入排除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及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按“清四乱”统一要求在年底前整改到位。截至2019年4月29日,上述侵占河道的违法建筑地方已拆除完毕,正进行现场清理工作。

  井陉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对县水务局负责人及2名微水镇河长进行了问责;对违建户主进行了行政处罚。

 

侵占金良河违章建筑

 

 

侵占冶河违章建筑

 

侵占金良河违章建筑已拆除完毕

 

 

截至2019年4月29日侵占冶河违章建筑拆除完毕

  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责编: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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