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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简报2018年第63期(总第236期)
      2018-07-10 16:02  

    陕西省延安市以河长制为抓手

    全面推进河湖综合整治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延安市针对主要河流水量少、污染重、泥沙多等突出问题,坚持“无水变有水,污水变净水,死水变活水”的目标导向和治理思路,不断探索实践,落实河长责任,强化考核问责,河长制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为全市河湖水环境改善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突出重点、明确任务,不断夯实河长主体责任。延安市共设立市级河长11名、县级河长146名、乡级河长768名,落实村级河道巡查员1412名、保洁员1853名,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并夯实细化各级河长的管护责任和管护范围,要求各级河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精准施策、系统发力。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河长巡河调研制度化,制定了“市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一次,县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乡镇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巡查员保洁员坚持日常巡查保洁”的巡河制度。今年3月份以来,全市1035名河长深入各河流开展巡河调研9000余次,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限期销号整改落实,共研究解决800余个具体问题。

      二是千人治污、水利先行,持续强化协同治水机制。制定了《千人治污大行动实施方案》,抽调党员干部100余人,采取包抓流域、包抓县区的方式,与全市水利系统1000余名干部,联合开展 “千人治污大行动”“百人督导农村饮水安全”“百人包抓防汛安全”。发改、交通、工信、住建等12部门作为全市11条主要河长的包抓责任单位,协助各级河长开展河湖保护。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相关代表、委员和工作人员深入各县区进行实地调研和督查,市环保、财政、公安、宣传等部门同步开展工作,加强水质监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执法监管、扩大宣传范围,其他各成员单位,也结合相应职责,协同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

      三是紧盯目标、精准施策,全面推进河湖综合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对标施策,在编制完善“一河一策”基础上,通过加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延伸污水管网,设立垃圾兑换银行、设置拦污栅、旱厕改造,强化涉水行业整治、推广无公害种植业,增设水质监测点、安装视频监控等综合措施,全面推进河湖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市、县、乡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对河道“八乱”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特别是在封堵排污口、关闭整治重点污染源等方面累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表)2000余份,查处涉河违法案件60余起,行政司法拘留20余人,整治排污口1200个,直排厕所870个,畜禽养殖业333家。此外,延安市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2018年,全市安排建设88个水体达标项目,总投资27.2亿元。其中,市级实施的9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县区实施的79个项目,已完工14个,开工51个,共完成投资14.17亿元。

      四是督查督办、通报排名,严格实行考核问责制度。制定出台了《河长制暨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和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内容细化为2大类16个分项,对各县区政府进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同时,将河长制列为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县区工作综合评判的重要依据。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河长制目标列为重点督查问责内容,对出现的重大水污染问题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

      五是科学谋划、水系连通,努力改善区域河湖生态环境。针对主要河流生态基流日趋减少、水资源总量不足、季节分配不均、缺少骨干性调蓄工程等突出问题,延安市计划开展“两河、三川、四库”等河流库坝水系连通工程,通过规划实施引洛济延、龙安水库及王瑶水库加坝、宁陕调水、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等项目,增加全市水资源总量,提升调蓄能力,提高防洪标准,补充平衡河道生态径流,全面系统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责编: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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