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领导讲话
  • 重要动态
  • 制度方案
  • 河湖长谈
  • 基层实践
  • 媒体聚焦
  • 工作简报
  •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工作专题 > 全面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 > 工作简报  
    2019年第67期--滦州市“整治+长效”并举 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
      2020-01-09 16:21  

    滦州市“整治+长效”并举 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滦州市按照“建设生态滦州,实现绿色发展”工作思路,以河道清理整治为抓手,“整治+长效”并举,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

      一、周密部署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尽责

      全市共设立县、镇级总河长27名,县镇村级河长359名,河湖警长18名,构建“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河湖管理体系。

      2019年,滦州市“双总河长”4次组织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议,26次就河湖管理保护作出指示批示,12次到滦河、沙河等6条重点河流一线调研,解决难点问题20余个。5名县级河长巡河77次,牵头组织编制横河、小青龙河等县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滦河县级河长19次召开滦河“四乱”问题清理专题调度会,直接推动32个难点问题解决。镇、村两级河长巡河1.52万余次,现场发现、解决问题41个。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全面落实

      滦河是河北省第二大河、滦州市第一大河,滦州市坚持把整治滦河“四乱”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一是紧紧扭住整治重点。针对部分企业拆除损失较大、对“清四乱”工作抵触情绪严重的情况,将滦河管理范围内6家水泥制品厂、5家砂石料厂作为“突破口”,县、镇、村三级河长现场调度,督促企业负责人签订《限期拆除保证书》,市委督查室联合水利局等单位每天现场督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将厂房、设备及附属设施拆除到位,为全市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起到示范作用。

      二是全域铺开系统整治。印发《滦州市河湖清理行动方案》《全域治水清水润城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制定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清理“时间表”与“路线图”,全市共排查问题96处,其中,乱占9处、乱堆11处、乱建76处,先后向责任单位下发督办单76件,动用人员2000余人次、各类机械设备2550台次,组织水利、环保、公检法等部门联合行动36次,处理典型案件3起,行政拘留破坏河道生态违法人员3人。

      三是牢牢抓住整治难点。针对被列入中纪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台账的3个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坚持高标准整改到位。

      三、构建长效机制,强化监管源头保障

      滦州市构建务实管用、科学严密的工作机制,推动呈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整治效果。

      一是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实施河长巡河“七步法”,一按时、二看水、三查牌、四巡河、五访民、六落实、七记录,做到巡查全覆盖,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防止“四乱”问题反弹。

      二是建立信息化约束机制。各级河长安装使用“河长云手机APP”,实时记录巡河轨迹,在线交办并跟踪督办问题解决情况,实现河长巡河、指挥调度、巡河记录、巡查管理、督导督查信息一体化,既方便了巡河信息反馈,又实现了河长巡河在线监督。

      三是建立联合管控机制。整合119名镇级河长、240名村级河长和18名警长力量,形成警政、警民合力治水的“警务共同体”,定期组织警民联合巡查执法,及时发现苗头性线索和预警性信息,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以“四美乡村”创建为目标,在全域和“两高”沿线持续开展“五清三建一改”“六集中三建设一提升”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行生活垃圾“村保洁收集、企业清运、市处理”模式和污水无公害化处理,形成完善的农村环境管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防控河湖“四乱”问题发生。

    责编:王竑 

    京ICP备14010557号 主办: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