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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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水文统计是水文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2015年,《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报表制度)纳入国家统计局备案管理,有效期为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水文行业统计,继续做好报表制度到期延续备案工作,我部水文司组织对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部分以颜色标注),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印送你单位。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及建议,于6月20日前反馈我部水文司。

  联系人:吴梦莹,电话:010-63202221

  邮箱:swzwc@mwr.gov.cn

  附件: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征求意见稿)

  水利部办公厅

  2018年6月8日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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