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水文统计是水文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2015年,《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报表制度)纳入国家统计局备案管理,有效期为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水文行业统计,继续做好报表制度到期延续备案工作,我部水文司组织对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部分以颜色标注),形成了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印送你单位。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及建议,于6月20日前反馈我部水文司。
联系人:吴梦莹,电话:010-63202221
邮箱:swzwc@mwr.gov.cn
附件:全国水文情况统计报表制度(征求意见稿)
水利部办公厅
2018年6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