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字体:      】     打印     2018-09-0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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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规定,水利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部门,制定了2017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了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国务院审定,现公告如下。

  2017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措施,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节水优先方针加快落实,水资源保护不断加强,水资源监督管理持续强化,创新实践不断深入,取得积极进展。2017年度,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用水总量为6043.4亿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13.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15.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48,比上年提高0.006。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6.9%,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

  考核工作组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结果。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17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其中江苏、山东、安徽、重庆、北京、浙江、上海7个省(直辖市)考核等级为优秀。

  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过程中部分地区尚存在一些问题: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需进一步强化;节水优先方针需进一步落实;水资源保护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大力推进各领域节水,优化水资源配置,降低水资源开发强度。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措施,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发展新格局。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

2018年9月5日

作者:    责编: 王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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