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第一批重大专题研究征集公告

【字体:      】     打印     2019-05-28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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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全局性、前瞻性、关键性、深层次问题研究,更好地支撑“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重大研究专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方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围绕治水矛盾变化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当前水利改革发展所处的阶段定位,转变治水思路和方式,以全新的理念和视角,立足要点,突出亮点,提出既符合长远目标要求、又能在未来一个时期推进实施的水利改革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具体研究方向及要点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专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专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专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题申报单位要根据自身优势精心筹建专题组,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申报。

  (二)申报书请下载附件1-2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需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通过邮政系统或快递寄至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北京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1号 邮编:100120),信封上请注明“申报专题”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jiangdachuan@giwp.org.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专题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我部规划计划司将组织专家组对专题研究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水利部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与入选委托单位签订合同,给予10~20万元经费资助。

  (五)专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专题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我司所有。

  三、执行时间要求

  专题执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1月。专题承担单位应按照我部规划计划司和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要求按时组织开展专题开题、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并在2019年11月30日前提交专题最终研究成果。

  联系人:康立芸

  电  话:010-63206836

作者:    责编: 魏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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