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活动的通知

【字体:      】     打印     2020-10-29 16:44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来,地方各级水利和扶贫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采取一系列超常规措施和硬招实招予以推进。特别是2018年以来,各级水利部门把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水利扶贫的头号工程,会同扶贫部门,建立到村到户台账,编制工作方案,加大资金投入,挂图作战,挂牌督战,全力攻坚。经过各地艰苦努力,截至2020年6月底,按照现行标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了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这凝聚着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基层水利、扶贫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心血汗水,也涌现出了一大批担当作为、甘于奉献、业绩突出的先进典型。

  为弘扬在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中展现出的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精神,进一步激励各级水利和扶贫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继续巩固脱贫成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服务水平。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通报表扬一批在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范围:25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扶贫部门以及水利部直属有关单位中处级(含)以下单位和集体。

  先进个人评选范围:25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扶贫部门以及水利部直属有关单位中处级(含)以下干部和职工。

  (二)名额分配

  1.评选活动按照向地方倾斜,向基层组织及攻坚一线倾斜,向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重、解决难度大的省份倾斜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量、解决难度和区域分布等因素进行分配。

  2.中西部22个贫困地区省份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原则上需含扶贫部门的集体和个人各不少于1个。水利部直属有关单位中,长江委、黄委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2名先进个人,其他每个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和1名先进个人。

  二、推荐对象条件

  1.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政治信念坚定,作风优良、团结有力。在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方面,组织高效,勇于探索,各项工作措施得力,取得显著成绩,社会反响良好的集体和组织。

  2.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中,廉洁奉公,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长期奉献,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多年一贯表现优秀,取得显著成绩,作出较大贡献的个人。

  3.在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中,被中央、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约谈、通报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被推荐为候选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三、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逐级推荐

  拟推荐对象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水利、扶贫部门或水利部直属有关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省级水利、扶贫部门和水利部直属有关单位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等进行审核,并在省级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sc@mwr.gov.cn。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审批表等。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在本地区公示情况,推荐排序,推荐意见等。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反映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

  (二)组织评审

  水利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单位的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拟通报表扬对象,并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奖励办法

  1.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水利部和国务院扶贫办两部门文件进行通报表扬,并进行宣传。

  2.通报表扬以精神鼓励为主,按有关规定不颁发荣誉证书、奖章,不与任何待遇挂钩。

  五、有关要求

  1.评选活动要坚持优中选优,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的实绩作为衡量标准,体现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

  2.评选过程要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3.各推荐单位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规范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杜绝暗箱操作,防止“带病推荐”,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方式: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

  联 系 人:李奎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电话:010-63202131

  电子邮箱:gsc@mwr.gov.cn

  联系方式: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

  联 系 人:刘开恩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84419963

  电子邮箱:zhxc2020@cpad.gov.cn

作者:    责编: 李姗
扫一扫在手机端打开当前页面

访问量统计 | 排行榜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京ICP备14010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办公厅  承办:水利部信息中心

水利部总机:010-63202114  网站联系电话:010-6320255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bm20000001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40号  投稿信箱:webmaster@mwr.gov.cn

 
      

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