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水利部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现予发布。
一、概述
2016年,水利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有关要求,按照水利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水利部网站公开了水利部保留的22项行政许可事项、水利部管辖的行政处罚职权清单、水利部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水利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此外,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在水利部网站“在线服务”栏目公开了部本级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二)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及时将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等情况在水利部网站公示。开展了全国统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大力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从业单位和人员信息,目前共发布信息813056条,包括8097家从业单位、622114名从业人员的信息,工程业绩139162条,良好行为43278条,不良行为405条。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每月发布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专报,及时通报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开展中央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促进了投资计划执行,加快了水利项目建设步伐。对已开工的重大水利工程进行分类梳理,完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专栏,及时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在水利部网站上公开。
(四)推进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招标投标按照属地原则进入公共资源平台进行交易,依法公开招标过程中的各类信息。截至2016年底,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占招标投标项目总数的98.9%,进场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97.4%。积极推动水利建设项目电子招标试点工作,江苏、福建、湖南、山东等地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已全面电子化,实现了全流程公开,促进了水利建设招标投标公开公正、阳光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制度,在制发各类文件过程中,要求每个公文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对于不公开的公文,要求说明不公开理由。可公开文件及时在水利部网站公开。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水利部网站“政务公开”“水利要闻”“通知公告”“公报简报”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73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633条,人事管理类信息106条,工程招投标类信息314条,水利简报类信息51条,水利公报类信息48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714条。按要求公开《2016年水利部部门预算》及《2015年水利部部门决算》。我部直属七个流域机构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6条。
(二)公开形式
1.水利部网站。水利部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人事信息”等栏目公开。水利部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情况,通过水利要闻、资讯频道等栏目公开。对水利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在水利部网站开设专题公开相关信息。2016年,推出“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打赢2016防汛抗洪攻坚战”等专题13个。2016年“公众咨询”栏目在线回复59件,“征求意见”栏目发布公告4件。2016年年度水利部网站总页面浏览量8.39亿次,水利部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总页面浏览量725万次。
2.公报。2016年,共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报》4期,刊载涉及水利的法规性文件、水利部重要发文、数据公报等91件,向社会各界免费赠阅,免费寄送给省级以上图书馆,并将电子版上传水利部网站,向社会公开。定期发布《水利发展统计公报》《水资源公报》《中国河流泥沙公报》《中国水旱灾害公报》《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地下水动态月报》《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等,向社会公布有关水利数据。
3.新闻发布。2016年,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水利热点,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了防汛抗洪、农田水利条例、全面推行河长制等3场新闻发布会。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防汛抗旱防台风、水权交易所运营、地下水水质监测情况等主题,在水利部机关举行了9场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向媒体介绍相关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4.其他形式。在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水利部传达室和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免费提供水利部本级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水利部公报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依申请公开季度分析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6年收到申请632件,较往年有大幅度增加,全部按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按照定期分析制度显示,第1季度收到申请71件,第2季度收到申请100件,第3季度收到申请32件,第4季度收到申请428件。申请中咨询类、科研需求类数量较大。其中,8件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的途径;64件属于可予公开,向申请人提供所申请的信息;531件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告知申请人应申请获取信息的机关;1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或不属于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书面告知申请人;另有其他情形的14件申请信息,也进行了答复。我部直属七个流域机构共办理依申请公开20件。
(2008-2016年水利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水利部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依法办理涉及水利部机关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水利部以《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认真审理案件,均作出维持决定。因水利部信息公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件,结案1件。我部直属七个流域机构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3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2016年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申请中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信息比重较大,申请数量激增给答复工作带来很大压力等。2017年,我们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权力清单公开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清单内容。二是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加快水利部行政审批在线监管平台件建设,加强办理进程和结果的公开工作,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三是优化水利部网站的服务功能,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提升信息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四是加强对部机关各司局和地方水利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检查督促,提高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