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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12-00545 信息所属单位:移民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12年08月12日
名  称: 关于印发水利部支援青海省藏区(对口支援贵德县)十年工作方案和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文  号: 水移[2012]353号 发布日期:2012年08月15日
关于印发水利部支援青海省藏区(对口支援贵德县)十年工作方案和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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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支援青海省藏区(对口支援贵德县)工作方案(2011-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办〔201063号)的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14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工作任务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11390号)明确的对口援青任务和工作安排,为做好水利部对口援青工作,加快青海省藏区水利改革发展步伐,提高水利支撑和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顺利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水利部对口援青的各项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对口援青的重要意义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扶持力度。青海省藏区是藏族与其他民族共同聚居的民族自治地方,是我国除西藏以外面积最大、人口较多的藏族聚居区,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及水源涵养区,是我国重要的高原生态屏障,在生态、资源和稳定上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促进青海藏区的稳定和发展,事关整个藏区的和谐稳定,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青海等省藏区建设成生态良好、生活宽裕、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新藏区。对口援青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水利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切实解决好青海省藏区生态水利建设及广大农牧民最关心的吃水、灌溉、用电和防洪等民生水利问题,是确保青海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深入实施中央支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水利人肩负的重大责任,对于开创巩固藏区社会和政治稳定、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改善藏区民生条件、促进特色农牧业发展、保障工业和循环经济发展,以及青海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努力构建项目、干部、人才、科技相结合的对口援青工作格局,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保护生态为前提,着力解决关系农牧民切身利益的水利问题,着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着力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着力提升水利行业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青海省藏区水利改革发展,将贵德县打造成青海省现代水利示范县,为青海省藏区和贵德县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利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谋划。积极做好对口援青工作的顶层设计,根据四省藏区水利发展规划及青海省贵德县现代水利示范县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帮扶目标、当地实际和发展需求,搞好援助方与受援方的沟通对接,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方向和援助领域等,确保对口援青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民生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水利对口支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解决农牧民的饮水安全、农田灌溉、防洪抗旱、牧区水利等问题,着力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坚持人水和谐。把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和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作为工作前提,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全面节约、高效利用、有效保护和科学管理,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结合干部、人才、科技、对口帮扶、行业能力建设等多种帮扶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步伐,助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五是坚持外援内强。更加注重输血造血硬件软件相结合,充分发挥贵德各族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发扬真干、实干、苦干的精神,不断提高当地水利自我发展能力。

三、工作目标

(一)青海省藏区

2015年,妥善解决工程性和资源性缺水问题,全面解决规划内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重点城镇综合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利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2020年,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状况得到基本解决,水资源保障、防洪减灾、水环境保护和服务民生的能力显著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二)贵德县

2015年,初步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利基础设施保障体系,水利管理能力得到明显加强,青海省现代水利示范县雏形基本建成。

2020年,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体系、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城乡一体供水保障体系、农牧业水利保障体系、综合防洪减灾体系、现代水利管理体系等六大现代水利体系,全面建成青海省现代水利示范县,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积极协调行业勘测设计力量和国家有关部门,支援帮助青海省藏区和贵德县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指导编制《青海省水利发展战略规划》、《青海省浅山干旱区水利综合工程规划》,以及湟水流域、柴达木盆地、青海湖流域、三江源地区等水资源综合规划。全面加快引大济湟、扎毛水库工程建设;加快前期工作,尽早实施黄藏寺、蓄积峡、马什格羊、哇沿、夕昌等水库工程;在水土资源较好的黄河沿岸地区建设李家峡、公伯峡、拉西瓦等水库灌区。抓紧完成湟水流域、柴达木绿洲、黄河谷地、海南州等4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积极推进浅山干旱区水利综合工程建设;完善柴达木循环经济区水资源配置;积极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规计司、农水司、建管司、水规总院)

(二)加快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大力支持青海省藏区和贵德县加快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和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全面完成规划内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初步建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体系,建成重点城镇防洪体系,启动和推进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全面完成全国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山洪灾害易发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完成玉树灾后重建水利项目建设任务。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加快贵德黄河北岸护堤工程的前期工作,尽快对贵德东河、西河等中小河流进行治理。(责任单位:规计司、建管司、防办、水文局、水规总院)

(三)加快农牧区水利建设

大力支持青海省藏区和贵德县加快农牧区水利建设,加快解决全省农牧区饮水安全问题,统筹城乡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积极开展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和高效节水建设,积极推进灌区节水改造,加快发展牧区饲草基地节水灌溉。(责任单位:规计司、水资源司、农水司、水电局)

(四)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大力支持青海省藏区和贵德县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强三江源地区、海西柴达木地区、湟水河流域、祁连山区及黄河干流等区域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大力实施小流域治理、淤地坝工程、坡耕地治理等重点水土保持工程。加强生态修复和预防保护,开展生态清洁型试点小流域建设。启动实施百湖保护行动,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利建设。(责任单位:水保司、规计司)

(五)加快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体系建设

大力支持青海省藏区和贵德县加快水资源节约和保护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实施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地下水管理,扩大西宁市、格尔木市地表水供水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加快建设水资源监控系统,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废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力度,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全面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进一步强化入河排污口和水功能区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禁随意向水体排放污水垃圾,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探索建立三江源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责任单位:水资源司)

(六)加快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建设

大力支持青海省藏区和贵德县加快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指导青海省藏区和贵德县逐步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抓紧落实土地出让收益、水利建设基金等水利投入政策,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确保今后10年青海省和贵德县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健全灌区水费征收及管理制度,确保水利工程长期良性运行。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水公共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在分类定性的基础上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和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建设,夯实基层水利工作基础。(责任单位:建管司、规计司、财务司、农水司、防办)

(七)加快水利行业能力建设

根据青海省藏区和贵德县提出的需求,结合水利部自身实际,有计划、有目的地长期选派优秀干部到青海和贵德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部门以及挂职单位的联系,做好援青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通过派驻技术帮扶小组、组织专家咨询指导、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组织青海和贵德水利干部到内地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力度,力争用5年时间对贵德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集中轮训一次,提高水利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大规模水利建设任务的要求。(责任单位:人事司、移民局、相关业务司局)

(八)开展水利科技援助工作

大力支持青海省藏区和贵德县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水利关键技术和装备进行升级改造;组织部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贵德县水利部门深入开展对口合作,帮助贵德县初步建立适应水利发展要求的水利科技队伍;指导贵德县全面加快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等信息化建设,以水利信息化带动贵德水利现代化。(责任单位:国科司、农水司、防办、水文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水利部成立由部领导任组长、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组成的水利部对口援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移民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水利部对口援青工作,研究制定对口援青工作的方针政策;批准相关规划、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等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口援青工作政策研究;组织编制对口支援青海省贵德县相关规划、对口援青工作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等;监督检查对口援青相关规划及工作方案实施情况;汇总各单位对口援青工作开展情况;筹备召开领导小组年度会议,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开展经验交流、对外宣传及组织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等。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业务职能,制定对口援青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青海藏区和贵德县水利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在政策倾斜、项目安排及资金落实上对青海给予重点支持;负责落实相关规划及工作方案中的内容;及时总结对口援青工作开展情况;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相应部分。

(二)建立工作制度

1、建立对口援青工作联络员制度。对口援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本单位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人,加强与青海省水利厅和贵德县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水利援助工作具体情况,做好信息交流通报工作。

2、建立对口援青年度工作计划会商机制。每年年底前,对口援青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讨制订次年对口援青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帮扶措施,确保对口援青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对口援青工作跟踪督办机制。依据青海省贵德现代水利示范县发展规划对口援青工作方案,跟踪了解工作方案和规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口援青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4建立对口援青工作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年底前将年度对口援青工作总结报水利部对口援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统计和汇总信息。

5、建立对口援青干部交流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干部双向交流,加强科技帮扶和人员培训工作。

6、建立年度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水利部对口援青工作会议,总结年度对口援青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对口援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下年工作。

 


 

水利部支援青海省藏区(对口支援贵德县)

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水利部支援青海省藏区(对口支援贵德县)重点工作如下。

(一)指导编制规划。帮助贵德县编制《青海省贵德现代水利示范县发展规划》,支持青海省提出的大中型水库、农村河道整治等项目争取纳入国家专项规划,指导青海省做好《水中长期供求规划》、《青海省抗旱规划》、《青海省灌溉发展总体规划》等水利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尽快批准实施《青海省浅山干旱区水利综合工程规划》,以及湟水流域、柴达木盆地、青海湖流域、三江源地区等水资源综合规划。(规计司、水保司、农水司、防办、移民局、水规总院)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引大济湟工程湟水北干一期调概、调水总干渠、北干渠二期、以及蓄集峡水利枢纽、拉西瓦灌区的前期审查审批工作,加快马什格羊、哇沿、夕昌等中型水库,湟水河、格尔木河等重要支流治理工程的前期工作(规计司)

(三)推进骨干水利工程建设。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引大济湟北干一期、扎毛水库工程建设步伐,尽快开工建设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拉西瓦水库灌溉工程、湟水河、格尔木河治理工程。(规计司、建管司、农水司)

(四)加快民生水利建设。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中央投资,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生水利建设。力争2012年基本解决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田基本建设、小型灌区节水改造的支持力度。抓紧实施温泉、南门峡、黑石山三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全国规划内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快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城镇防洪工程及山洪灾害防治工程建设步伐。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及山洪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中小型水库防汛报警系统。加快牧区草原节水示范项目建设。加大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力度。支持青海省小型水库和浅山干旱区水利综合工程建设。(规计司、建管司、水保司、农水司、防办、水电局、水文局)

(五)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争取进一步加大对青海水利建设的投入。根据中央关于青海藏区的特殊政策,积极协调并努力争取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对青海水利的投资力度;指导青海和贵德县逐步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多渠道筹措水利建设资金,确保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规计司、财务司)

(六)深化水利改革。加强对青海省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三江源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等改革的指导和支持;优先考虑将贵德县纳入水利部拟开展的有关水利改革试点的工作范围。(规计司、水资源司、财务司)

(七)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青海各级水利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并随时根据需要组成调研组,深入实地开展专项调研活动,协助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移民局)

(八)对口支援贵德。一是科学制定贵德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并联合批复《青海省贵德现代水利示范县发展规划(2011-2020年)》,科学确定2020年贵德县水利改革发展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建设时序以及对口支援各项工作,做好水利部对口支援贵德县的顶层设计,指导贵德县现代水利示范县的建设。(规计司、移民局、水规总院)

二是加大项目支持力度。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建设拉西瓦水库灌溉工程和马什格羊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根据饮水安全规划,加快解决贵德县饮水安全问题。中小河流治理。启动实施东河、西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农春河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山洪灾害防治。加快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建立专群结合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水土保持工程。加快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农村水电工程。对贵德县瓦家一级电站进行改造。水文站网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根据《全国中小河流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积极推进贵德县境内建设水文设施。(规计司、水文局)

三是指导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建设。支持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能力建设,商有关部门加大对防汛抗旱机动抢险队设备购置的支持力度;支持贵德县水行政综合队伍建设。(农水司、防办)

四是积极推动水利行业能力建设。根据贵德县提出的需求,结合水利部自身实际,2012年选派2名优秀干部到贵德县挂职;采取派驻技术帮扶小组、组织专家咨询、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等形式开展及时帮扶;组织贵德5名水利干部到内地交流学习,加大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水利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人事司、移民局、相关业务司局)

五是开展水利科技援助工作。大力支持贵德县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水利关键技术和装备进行升级改造,组织部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贵德县水利部门深入开展对口合作,帮助贵德县初步建立适应水利发展要求的水利科技队伍;指导贵德县全面加快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等信息化建设,以水利信息化带动贵德水利现代化。(国科司、农水司、防办)

(九)加强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对口支援工作联络员制度。水利部对口援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加强与青海省水利厅和贵德县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水利援助工作情况,做好信息交流通报工作。二是建立对口支援年度工作计划会商机制。每年年底前,对口援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研讨制订次年对口支援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帮扶措施,确保对口支援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对口支援跟踪督办机制。依据有关规划及对口援青工作方案,跟踪了解对口支援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四是建立对口支援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年底前将年度对口支援总结报水利部对口援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统计和汇总信息。五是建立对口支援贵德县干部交流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干部双向交流,加强科技帮扶和人员培训工作。六是建立年度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水利部对口援青工作会议,总结年度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年工作。(人事司、移民局)

(十)召开水利部支援青海省贵德现代水利示范县发展规划启动会。下半年召开水利部支援青海省贵德现代水利示范县发展规划启动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对口支援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启动实施水利部支援青海省贵德现代水利示范县发展规划。(办公厅、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