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07-00464 | 信息所属单位:移民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07年02月07日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函 | ||
文 号: | 水移函[2007]26号 | 发布日期:2007年02月12日 |
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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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国务院令第47l号)、《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1446号)精神,为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我部研究制订了《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及财政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供参照执行。对于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请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系人:水利部移民局 龚银辉、王俊海、李红、徐之青
联系电话:010-63203345、63203344、63203339、63203682, 63203336(传真)
附件:《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