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16-01767 | 信息所属单位:水资源管理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16年07月20日 | |
名 称: | 水利部关于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批复 | ||
文 号: | 水资源[2016]262号 |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5日 |


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人民政府、长江水利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长江水利委员会商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人民政府制订了《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见附件),并报送我部。根据国务院授权,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汉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水源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跨流域调水工程相继实施,水资源供需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组织实施《方案》对保障流域乃至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方案》的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按照《方案》确定的水量份额,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确保流域主要控制断面下泄水量。要统筹处理好流域内用水、跨流域调水的关系,加强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长江水利委员会要组织制定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加快省界断面监测设施建设,实施省界断面出境水量管理;强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水利部
2016年7月20日
附件:
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
汉江是长江中游左岸最大支流,流经陕西、湖北、河南、四川、重庆和甘肃6省(直辖市),干流全长1577公里,流域面积约15.9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573.18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554.70亿立方米。汉江是我国重要战略水源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跨流域调水工程相继实施,水资源供需与生态环境保护面临较大压力。为合理配置水资源,维系良好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订本方案。
一、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二)统筹流域内用水与跨流域调水;
(三)兼顾上下游及现状、未来用水需求;
(四)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五)优先保证生活和基本生态用水。
二、分配意见
2020水平年,汉江流域河道外地表水多年平均分配水量分别为:陕西省25.24亿立方米、湖北省116.74亿立方米、河南省23.92亿立方米、四川省0.05亿立方米、重庆市0.49亿立方米、甘肃省0.01亿立方米。
2030水平年,汉江流域河道外地表水多年平均分配水量分别为:陕西省26.26亿立方米、湖北省117.33亿立方米、河南省25.28亿立方米、四川省0.07亿立方米、重庆市0.55亿立方米、甘肃省0.01亿立方米。
汉江流域不同来水情况下各有关省(直辖市)水量份额,由长江水利委员会会同有关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汉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河道外地表水多年平均水量分配方案,结合汉江流域水资源特点、来水情况、区域用水需求、水源工程调蓄能力及河道内生态用水需求,在汉江流域水量调度方案中确定。
三、主要断面控制指标
(一)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
考虑生态和下游生活、工业、灌溉、航运等用水需求,白河、黄家港、皇庄、黄龙滩、新店铺、郭滩等19个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见表1。
表1 汉江流域主要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控制指标
断面名称 |
最小下泄流量(立方米/秒) | |
汉中 |
22.4 | |
子午河口 |
通航前 |
27.71 |
通航后 |
40.71 | |
安康 |
80(120) | |
白河 |
120 | |
黄家港 |
490(400) | |
皇庄 |
500 | |
仙桃 |
500(枯水时段) | |
大竹河 |
5.89 | |
茅坝关 |
7.12 | |
上津 |
4.32 | |
白岩 |
0.46 | |
鄂坪 |
3.46 | |
黄龙滩 |
17.7 | |
荆紫关 |
5.1 | |
梅家铺 |
0.25 | |
白土岗 |
0.708 | |
鸭河口 |
2.66 | |
新店铺 |
6.92 | |
郭滩 |
5.85 |
注:1.安康断面近期最小下泄流量为80立方米/秒,至航道等级提高至Ⅳ级后,按需要提高到120立方米/秒。
2.黄家港断面下泄流量一般不小于490立方米/秒,当丹江口水库来水小于350立方米/秒且库水位低于150米时,下泄流量可按400立方米/秒控制。
(二)下泄水量控制指标
确定白河、皇庄、新店铺、郭滩等12个断面为汉江流域水量分配控制断面,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见表2。
陕西省出境水量主要以白河、荆紫关断面实测径流量核定;河南省出境水量以新店铺、郭滩断面实测径流量核定;四川省出境水量以大竹河断面实测径流量核定;重庆市出境水量以茅坝关断面实测径流量核定;汉江下泄水量以皇庄断面实测径流量核定。
表2 汉江流域主要断面下泄水量控制指标 单位:亿立方米
断面名称 |
所在位置 |
2020水平年 |
2030水平年 | ||||
多年平均 |
75% |
95% |
多年平均 |
75% |
95% | ||
白河 |
汉江干流 |
222.60 |
182.75 |
86.15 |
221.69 |
/ |
/ |
皇庄 |
汉江干流 |
351.56 |
254.52 |
204.26 |
309.36 |
/ |
/ |
大竹河 |
汉江-任河 |
19.27 |
15.23 |
8.66 |
19.20 |
15.16 |
8.59 |
茅坝关 |
汉江-任河 |
29.03 |
19.69 |
11.19 |
28.95 |
19.61 |
11.11 |
上津 |
汉江夹河 |
12.32 |
8.68 |
3.37 |
12.32 |
8.68 |
3.36 |
白岩 |
汉江天河 |
1.06 |
0.74 |
0.40 |
1.06 |
0.74 |
0.40 |
鄂坪 |
汉江-堵河 |
11.92 |
8.95 |
5.35 |
11.92 |
8.96 |
5.35 |
黄龙滩 |
汉江-堵河 |
54.16 |
40.88 |
21.09 |
53.64 |
39.68 |
20.58 |
荆紫关 |
汉江-丹江 |
14.03 |
8.57 |
2.28 |
14.01 |
8.57 |
2.26 |
梅家铺 |
汉江-丹江-滔河 |
0.90 |
0.52 |
0.39 |
0.90 |
0.52 |
0.39 |
新店铺 |
汉江-唐白河-白河 |
18.21 |
7.43 |
1.76 |
17.09 |
6.28 |
0.80 |
郭滩 |
汉江-唐白河-唐河 |
13.22 |
4.90 |
0.48 |
12.93 |
4.61 |
0.23 |
注:由于现阶段从长江干流补水或其他可能的补水方案研究工作深度不够,2030水平年白河和皇庄断面多年平均下泄水量计算时,引汉济渭工程调水量暂按10亿立方米考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水量分配方案实施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内容,实行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将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二)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将水量分配方案的实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确定的水量份额,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实行用水总量控制。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强化用水需求管理,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强化工业和服务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公众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
(三)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水功能区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加强丹江口水库库区及上游地区水土流失治理,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质动态监测,提高应对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处置能力。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四)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管理。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汉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组织制定流域水量调度方案、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流域用水总量控制和主要断面下泄水量控制。加快建设水资源监测监控设施,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