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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五道沟水文实验站改建项目竣工验收的请示》(淮委建管〔2019〕14号)收悉。根据《水利部直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38号)和《水文设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水文〔2014〕248号),经研究,决定由你委主持五道沟水文实验站改建项目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