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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1-00159 信息所属单位:防御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1年09月06日
名  称: 水利部关于三峡水库2021年蓄水计划的批复
文  号: 水防〔2021〕273号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6日
水利部关于三峡水库2021年蓄水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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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三峡水库2021年蓄水计划的请示(长水调〔2021〕454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基本同意你委初审意见,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利用汛末洪水资源,最大限度满足三峡水库蓄水期间各方用水需求,充分发挥三峡水库综合利用效益,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三峡水库优化调度方案》和水利部批复的《三峡(正常运行期)—葛洲坝水利枢纽梯级调度规程(2019年修订版)》《2021年长江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运用计划》,结合近年来水库群联合调度实践,统筹考虑未来一段时间长江上游来水预测、上游水库群蓄水及中下游用水需求,制订三峡水库2021年蓄水计划十分必要。

  二、根据当前长江防洪形势、雨水情及其预测情况,同意三峡水库起蓄时间为9月10日,起蓄水位可承接前期实时调蓄运用水位,9月30日蓄水位按162.0~165.0米控制,10月底或11月份蓄至175.0米。各阶段具体水位控制可根据上下游实时雨水情及预测、水旱灾害防御形势、上游水库蓄水状况和重庆市主城区河段泥沙淤积情况经批准作适当调整。

  三、在蓄水过程中,当预报长江干流沙市、莲花塘站水位将达到警戒水位,或三峡水库入库流量达到35000立方米每秒并预报继续增大时,三峡水库按防洪要求进行调度。

  四、三峡水库调度运行中要高度重视下游用水需求。一般情况下,2021年9月10日至9月底,三峡水库下泄流量不小于10000立方米每秒;10月下泄流量不小于8000立方米每秒;11月至12月下泄流量按葛洲坝下游(庙嘴)水位不低于39.0米和三峡电站保证出力对应的流量控制;2022年1月至2月下泄流量不小于6000立方米每秒,3月至5月最小下泄流量满足葛洲坝下游(庙嘴)水位不低于39.0米的要求,至5月25日水库水位逐步降至不高于155.0米,6月10日消落到防洪限制水位。当发生洪水或遇特枯来水,因防洪、下游供水、生态、航运、水库减淤等需要实施应急调度时,不受上述水位、流量限制。

  五、在蓄水期和消落期,要确保工程运用安全,同时应尽量控制三峡水库下泄流量的变动幅度和水库水位日变动幅度,保持平稳过渡,以减轻对库岸和下游河道岸坡稳定、通航安全、电网运行安全的影响。

  六、在蓄水期和消落期,根据实时雨水情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需要等情况,如需改变三峡水库蓄水计划或实施应急调度,请你委及时提出意见并报我部同意后,水库蓄水控制水位和下泄流量等可适当调整。

  七、请你委统筹长江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加强三峡水库蓄水期间的调度和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加强水情预测预报和水文、泥沙、河道冲淤、库岸稳定等观测。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蓄水计划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的调度指令组织实施,加强信息报送,落实各项预案,确保防洪、供水安全和蓄水计划的顺利实施。

水利部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