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1-00452 | 信息所属单位:人事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1年04月29日 | |
名 称: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水利扶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办人事〔2021〕126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9日 |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部机关各司局、部属有关单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攻坚力度,加快补齐补强贫困地区水利短板,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动力,水利扶贫取得显著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要的水利支撑和保障。在这场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战中,水利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身心投入到水利脱贫攻坚中去,涌现出了一大批勇挑重担、甘于吃苦、敢于创新的先进典型。为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激励水利人继续保持昂扬斗志,积极投身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中,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水利部决定通报表扬一批在水利扶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推荐评选范围:22个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832个脱贫县及所在地市级水利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水利部机关各司局和部属有关单位处级(含)以下承担水利扶贫相关工作的集体。
2.先进个人推荐评选范围:22个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从事和参与水利扶贫相关工作的干部职工;832个脱贫县及所在地市级水利部门及其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从事和参与水利扶贫相关工作的处级(含)以下干部职工;水利部机关各司局和部属有关单位从事和参与水利扶贫相关工作的处级(含)以下干部职工(水利部选派的扶贫挂职干部通过派出单位推荐)。
本次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含地方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单位和人员。
(二)表扬名额
1.评选推荐活动按照向基层组织和工作一线倾斜,向水利扶贫任务重、难度大的地区倾斜,向水利扶贫成效显著地区倾斜的原则,充分体现代表性和先进性。
2.表扬先进集体150个,先进个人300名。水利部机关各司局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个人,承担水利扶贫任务较重的司局可多推荐1名先进个人;长江委、黄委可推荐2—4个先进集体和4—8名先进个人,淮委、海委、珠江委、松辽委、太湖局可推荐1—2个先进集体和2—4名先进个人;水利部其他参与水利扶贫工作的单位可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个人;其他名额均分配至各地(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
2.在承担水利行业扶贫、水利部定点扶贫、对口支援、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扶贫,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安排给水利部门的其他脱贫攻坚任务中,组织有力,举措得力,成效显著。
(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
2.在承担水利行业扶贫、水利部定点扶贫、对口支援、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扶贫,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安排给水利部门的其他脱贫攻坚任务中,认真负责、勇挑重担、工作务实、成绩突出。
3.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评选程序
1.评选表扬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推荐单位要对推荐对象认真审核把关,严肃评选推荐纪律,坚决防止“人为照顾”“人情推荐”。
2.拟推荐对象应经所在地县级以上水利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推荐单位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政治表现等进行审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在省级范围内进行公示,于5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水利部。
所有推荐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3份。电子版材料可报送光盘或发送邮件至:slfp@mwr.gov.cn。
3.水利部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拟通报表扬名单,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表扬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水利部文件进行通报表扬,不颁发荣誉证书、奖章。
联系方式:水利部水库移民司(乡村振兴办)
联系人:蓝希龙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电话:010-63204780
水利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