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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2-00593 信息所属单位:调水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29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海河水利委员会调整2022年度春季永定河水量调度计划的批复
文  号: 办调管〔2022〕144号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9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海河水利委员会调整2022年度春季永定河水量调度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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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水利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海委关于调整2022年度春季永定河水量调度计划的请示》(海资管〔2022〕7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原则同意你委提出的2022年度官厅水库以下水量调度计划调整建议,请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永定河水量调度计划的通知》(办调管〔2022〕5号)确定的责任分工,牵头落实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全面履行永定河水量调度和防洪演练组织协调责任,落实人身财产、河道工程、跨河设施等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年度调度计划和防洪演练任务安全完成。

  二是要充分借助此次计划调整,利用大流量下泄冲刷重塑永定河部分河段主河槽,为顺利实现今年生态补水和安全度汛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协调做好永定河水量调度期间输水巡查、取水监管、水文监测、交通管理等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水量调度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四是加强动态分析研判,与汛期调度密切衔接,保证入汛时水库水位满足汛限水位管理有关要求。

  五是组织加强对水量调度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调度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如遇流域水情发生重大变化等紧急情况,为确保安全可相机做出调整,并报我部备案。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