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2-00635 | 信息所属单位:国科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25日 | |
名 称: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召开水利科技工作会议的通知 | ||
文 号: | 办国科函〔2022〕305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5日 |


驻部纪检监察组,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有关院校,有关企业:
根据水利部2022年度会议计划,经研究,决定召开水利科技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总结经验,统一思想,研究部署“十四五”水利科技和标准化工作,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提供创新引领和战略支撑。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会期半天(会议议程见附件1)。
地点:会议采取视频方式召开,水利部机关南楼多功能厅设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会场。京外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有关院校,有关企业设分会场。
三、参会人员
主会场参会人员:水利部领导,总师,相关部委有关负责同志,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部机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在京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其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在京有关院校负责同志及其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在京有关企业负责同志及其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同志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
分会场参加人员:京外有关直属单位及其所属有关正局级单位和部属科研院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科技工作负责同志及其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负责同志及其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京外有关院校负责同志及其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同志。
四、有关要求
(一)主会场和各分会场应严格落实属地和水利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和服务保障人员均须全程科学佩戴普通医用外科口罩。
(二)请参会人员于会议召开10分钟前到达会场并就座完毕,着便装。
(三)会议期间,请勿携带手机或静音后置于会场外,不随意走动,不提前退场。
(四)请各参会单位于4月18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见附件2)盖章后传真至010-63205474,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kjec@mwr.gov.cn。请各参会单位指定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会务协调及视频测试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原杰辉 王誉翔
电 话:010-63202826,63205479
传 真:010-63205474
视频技术保障人员:范宇楠010-63202472,13810231518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