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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1-00517 信息所属单位:国科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1年05月25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水利部重点实验室(筹建)名单的通知
文  号: 办国科〔2021〕161号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5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水利部重点实验室(筹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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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水利部重点实验室是水利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行业战略科技力量。为进一步优化完善水利部重点实验室布局体系,强化重点实验室对国家重大战略和水利中心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我部启动了部级重点实验室新建工作。经组织申报和专家咨询,现批准筹建水利部太湖流域水治理重点实验室等5家重点实验室(附件1)。

  根据《水利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水国科〔2020〕176号),重点实验室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建设期内,条件成熟的可向水利部申请验收,通过验收后正式纳入水利部重点实验室序列;未通过验收的,限期1年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筹建资格。不能如期完成建设的,应在建设期满前3个月提出延长建设期申请,建设期延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请各重点实验室及其依托单位编制《水利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2,以下简称《建设实施方案》),一式5份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后,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审核备案。《建设实施方案》是重点实验室验收的重要依据,验收标准水利部另行制定。

  联系人:司伟 管玉卉

  联系电话:010-63203544/3529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水利部办公厅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