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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2-00753 信息所属单位:运管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22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的通知
文  号: 办运管函〔2022〕680号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2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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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以下简称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年度目标任务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锚定年度目标任务,细化计划安排,按月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地年度目标任务已录入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度安排实施的项目,要在202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项目建设;2022年度安排实施的项目,2022年年底前投资完成率不低于90%,2023年汛前基本完成项目建设。水利部拟将小型水库监测设施项目完成情况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等相关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2022年度小型水库监测设施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见附件1),于2022年8月5日前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办公厅送水利部运管司,抄送流域管理机构。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增强人员力量,加快推进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落实力度,优化项目财评及招投标流程,合理压缩项目前期工作时间,在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市县及时通过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项目实施情况。

  三、积极推进省级监测平台建设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落实资金,通过新建或整合已有平台,加快建立完善省级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平台。强化监测信息汇集、分析和应用,做好监测信息存档备份与管理,为水库安全度汛和运行管理工作提供支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填写省级监测平台建设现状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2年8月5日前报送水利部运管司,抄送流域管理机构。

  四、强化质量管理和运行维护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切实提高项目质量。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和监测平台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指导,明确运行维护主体,落实运行维护经费,保障设施正常运行。鼓励采用政府购买等服务方式参与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和监测平台运行维护。

  联系人:吉恩跃

  联系电话:010-63203478

  电子邮箱:shuikuchu@mwr.gov.cn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