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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3-00917 信息所属单位:监督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06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推荐水利建设项目稽察人员的函
文  号: 办监督函〔2023〕14号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6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商请推荐水利建设项目稽察人员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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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根据当前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按照水利部党组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为加强水利部稽察队伍建设,提升稽察工作能力,更好的发挥稽察对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效能。经研究,拟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组长、专家组长、稽察助理和稽察专家。现商请你单位推荐稽察人员参加水利部稽察工作。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品德优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熟悉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了解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较丰富的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3岁以下,具备满足稽察外业工作需要的出差条件。

  4.专家组长和稽察专家应至少能连续参加稽察工作3年以上,每年能按要求完成至少2个批次的稽察任务。

  5.稽察组长和稽察助理应至少能连续参加稽察工作2年以上,每年能按要求完成至少2个批次或累计20天的稽察任务;每年参加稽察工作时间列为稽察人员年度考核重要指标;因故需要调整的,由推荐单位提出申请,并重新推荐接替人选,以保证稽察人员的稳定性。

  (二)具体条件

  水利建设项目稽察人员推荐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稽察人员征集工作,择优推选、严格把关,组织做好报名、遴选和推荐工作。

  2.每个流域管理机构要推荐稽察组长、稽察助理各1~2名,推荐专家组长2名、稽察专家每专业各1~2名。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和部直属相关单位可推荐专家组长2名、稽察专家每专业各1~2名。

  4.请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专家各10名。

  5.推荐的专家组长、稽察专家经审查并试用合格后,纳入水利部稽察人员库,根据工作需要选用。

  6.请相关人员如实填写《水利建设项目稽察(专家)组长推荐表》(见附件2)、《水利建设项目稽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助理推荐表》(见附件4)和《水利建设项目稽察人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经推荐单位审核后于2023年2月3日前报水利部监督司(电子版)和建安中心(纸质版盖章1份及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1.水利部监督司

  联系人及电话:陈晓  010-63205269

  邮箱:jicha@mwr.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2.水利部建设管理与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杜帅  010-63207336  13522996395

  邮箱:jazxdushuai@mwr.gov.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

水利部办公厅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