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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3-00017 信息所属单位:运管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15日
名  称: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批准江苏省溧阳市大溪水库管理处大溪水库等21处工程标准化管理通过水利部评价的通报
文  号: 办运管〔2023〕35号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5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批准江苏省溧阳市大溪水库管理处大溪水库等21处工程标准化管理通过水利部评价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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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水运管〔2022〕130号)规定,水利部组织开展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利部评价。经审查和公示,江苏省溧阳市大溪水库管理处大溪水库等21处工程通过水利部评价,认定为水利部标准化管理工程,现予以通报(见附件)。

水利部办公厅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