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3-00060 | 信息所属单位:政法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7日 | |
名 称: | 水利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 |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水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水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年来,水利部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全面履职尽责,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列入水利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计划,纳入水利部党校及相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重点课程,带动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网络答题活动,共有3.2万余家单位、近22万人参与,推动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紧密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领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持续加强水利法治建设
一是支撑推动黄河保护法出台。制定黄河保护法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水利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开展审查审议,深入研究论证水资源刚性约束、水沙调控等重大法律制度,协助做好调研、征求意见、修改等工作。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黄河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新征程依法推进黄河保护治理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二是水利立法取得新的成果。配合完成节约用水条例两轮征求意见、立法协调和修改完善工作。形成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正草案,纳入国务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一揽子方案,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制修订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工程联合调度、水行政处罚等方面部规章,推动水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三是水行政执法不断加强。制定印发《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公安部出台《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健全水行政执法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全面加强常态化执法,全年巡查河道1425万公里,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0649件。联合司法部开展珠江流域水行政执法监督,组织防汛保安、地下水超采治理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水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推进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平台和监督管理平台建设。1名同志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称号。
四是水利普法有声有色。深入实施《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认真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定印发黄河保护法宣贯工作方案和实施分工方案,举办主题展览,开展系列宣传。突出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宣贯。加强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组建水利部“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4期局处级干部法治培训,参训200余人。举办首届“人·水·法”水利法治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涉水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开展黄河保护立法表彰奖励、“七五”普法通报表扬活动。
(三)深入推进水利依法行政
一是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利部党组调整印发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加强会议决策管理。制定实施水利部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全年审查各类决策事项106件,审查数量较2021年增长39.5%,审查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开展38项水利政策研究,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支撑保障科学决策。
二是规范完善权力运行制度。一体推进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在流域治理管理、水权水价、工程质量与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方面出台56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河湖长制,七大流域全面建立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印发实施七大流域管理机构“三定”规定,流域统一治理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行政应诉案件16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推动领导班子和局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法与述职考核同步开展,督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三是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一张清单管到底”工作机制,制定水利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25个事项、108个子项逐项编制实施规范。印发政务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实施方案,实行监管事项计划管理,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优化线上办事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成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开展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实行水利证照电子化。在水利、铁路、能源等重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中压减技术审查时间50%、审批时限65%。优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压减招标时限约1个月。
四是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实施方案和水利部公报。在水利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万余条,全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和公众咨询2971件并全部按时答复。制发《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推动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编印《水利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简明手册》,举办政务公开专题讲座、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网络答题活动,提升依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五是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全年认真办理建议提案535件,获评“全国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修订印发《水利部信访工作办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000余件批次,积极推进信访突出矛盾化解。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受理各类涉水有效举报线索6000余条,督促协调解决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的涉水问题。
(四)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一是依法防御水旱灾害。切实履行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有效抵御主要江河10次编号洪水、626条河流超警以上洪水、27条河流有实测资料以来最大洪水,成功实现黄河等北方河流防凌汛安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功抗御北江1915年以来最大洪水、珠江流域性较大洪水,保障珠江三角洲防洪安全。实施2轮“长江流域水库群抗旱保供水联合调度”专项行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1.83亿亩秋粮作物灌溉用水需求。实施抗咸潮保供水专项行动,保障上海供水安全。
二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引江补汉、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7%。全国水利建设累计吸纳就业251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05万人。出台一系列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金融支持政策,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和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水利投融资改革实现重大突破。全年落实水利建设投资11564亿元,完成投资10893亿元,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作出突出贡献。
三是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加快修复河湖生态环境。开展京杭大运河全线贯通补水行动,实现百年来首次全线通水。实施华北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推动实现永定河贯通入海,华北地区大部分河湖实现有流动的水、有干净的水。贯彻实施地下水管理条例,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治理区地下水水位总体回升。
四是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有力整治妨碍行洪突出问题。全面启动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强化建设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实现“双下降”。提高三峡、南水北调等工程运行管护水平。推动出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五是强化水资源节约管理。坚持节水优先,建立“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体系,严格用水定额、计划管理和节水评价,核减取用水量22亿立方米。截至2022年底,依法批复77条跨省江河、351条跨地市江河水量分配方案,确定17个省份地下水管控指标。实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整治近100万个取水口违规取用水问题。42条跨省江河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
六是实施河湖生态治理保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依法整治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2.9万个,查处非法采砂行为5839起。开展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3万平方公里。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实现黄河连续23年不断流、太湖连续14年饮用水安全、黑河东居延海连续18年不干涸。
七是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完成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数字孪生工程顶层设计。建成全国数字孪生平台一级数据底板。全面推进56家单位94项先行先试任务,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成果并在汛期得到应用,第一批7个省级水网先导区数字孪生水网和48处数字孪生灌区先行先试启动实施。
八是提升行业发展能力。印发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安全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安全保障等重要规划。编制节水、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地下水分析评价、水库大坝加固、水文测报等技术规范或文件。加强水利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深化国际交流合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部属系统37个党支部被评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高度重视水利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示范带动水利干部职工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主持召开水利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部务会议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黄河保护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黄河保护法实施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座谈,专题研讨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召开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对水利系统提高法治思维,加快推动水利现代化、系统化、智能化、法治化进程作出安排。召开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会议,部署推动宣贯实施和配套制度建设。出席水利部机关新任职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并监誓讲话,强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
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召开水利部党组会议、部务会议研究审议黄河保护法宣贯实施、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研究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与刑事司法衔接等机制建设;审议水利部权责清单和水利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研究蓄滞洪区建设管理、南水北调水费使用、河道堤防溃口与水库垮坝等方面法律问题。把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提请会议审议的前置要件,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锚定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路径和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要求,坚持法治思维、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全面履行水旱灾害防御、国家水网建设、农村供水保障、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资源节约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法定职责,深化水利法治体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水利贡献。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