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3-00174 | 信息所属单位:南水北调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23日 | |
名 称: |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273号(农业水利类029号)提案答复的函 | ||
文 号: | 水南调办字〔2023〕第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3日 |


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自通水以来,截至2023年8月4日,已累计向北方调水近580亿立方米,从根本上缓解了我国北方地区严重缺水的局面,改变了受水区供水格局、改善了沿线群众的饮水质量,修复了沿线河湖生态环境,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提供了水安全保障,发挥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中线工程开工建设以来,水源区地方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水库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Ⅱ类以上。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倾斜支持水源区发展。一是2006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先后编制实施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系列规划,加大对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二是2008年原环境保护部将中线水源地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同时中央财政逐步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2023年转移支付中安排倾斜支持中线水源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达25.79亿元,较2022年增长45%。三是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中线受水区的北京、天津两市与水源区鄂豫陕三省建立了对口协作工作协调机制,通过编制实施对口协作规划、创新协作机制、加强人才交流、优化资金安排等方式支持水源区发展生态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截至2022年底,京津两市共安排水源区对口协作资金70.2亿元。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质安全保障工作,近期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保护,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丹江口水库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能力,水利部正在牵头组织编制《丹江口水库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加强水质保障综合治理、建构严密监测体系、建构流域水资源调度体系、建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预案、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等方面提出多项目标任务及保障措施。目前《工作方案》已完成征求有关部门、南水北调集团,以及陕西、河南、湖北3省人民政府意见工作。
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各方积极性、保护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是国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中线水源区与受水区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有利于促进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更好保障中线工程供水安全、水质安全。近年来,水利部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订《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将水流作为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领域,推动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等纳入水流生态保护补偿范围,构建纵向补偿、横向补偿和市场交易相互补充的水流生态补偿机制。目前,《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已纳入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另外,水利部在《工作方案》提出研究建立丹江口水库及其上游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求加快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的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推动丹江口水库及其上游流域水质保护生态补偿机制长期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