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3-00205 | 信息所属单位:规计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07日 | |
名 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920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水规计办字〔2023〕3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7日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92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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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继续支持雄安新区防洪工程建设中央资金的建议,对于加快完善雄安新区防洪工程体系、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高度重视雄安新区防洪工程建设,2019年12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河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河北雄安新区防洪专项规划》,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起步区防洪骨干工程,到2025年基本建成外围组团防洪工程,到2035年全面建成雄安新区防洪体系。水利部积极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雄安新区骨干防洪工程纳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并将前期工作进展较快的萍河左堤防洪治理、白沟河治理、新盖房枢纽改扩建等项目纳入重大水利工程清单重点推进。自2019年以来,累计下达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128.9亿元,支持实施了南拒马河防洪治理、萍河左堤防洪治理、白沟河治理、新安北堤防洪治理工程等雄安新区骨干防洪工程建设。目前,起步区200年一遇防洪圈已基本形成,安新组团、容城组团、昝岗组团已按规划要求具备100年一遇防洪能力。
对于尚需实施的雄安新区防洪工程,水利部将指导河北省有关部门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加强项目论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争取尽早审批立项并开工建设。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正在研究完善重大水利工程中央投资支持政策,将统筹考虑包括雄安新区防洪工程在内的重大项目支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