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4-00404 | 信息所属单位:建设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23日 | |
名 称: | 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 ||
文 号: | 水许可决〔2024〕1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3日 |
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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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关于开展2023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水利部对2023年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水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取得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准予天津中铁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单位取得混凝土工程甲级资质,准予抚顺市大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取得金属结构甲级资质,准予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单位取得机械电气甲级资质,准予抚顺市大兴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取得量测甲级资质(单位名单见附件)。
水利部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单位统一发放电子资质等级证书。有关单位可登录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在“我的证照”中点击“证照下载”查看和下载电子资质等级证书。
联系电话:010-63208000 转人工服务
010-63202526 63202145
特此公告。
水利部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