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4-00490 | 信息所属单位:监督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04日 | |
名 称: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 ||
文 号: | 办监督函〔2024〕11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 |
![](http://www.mwr.gov.cn/images2/doweibo.jpg)
![](http://www.mwr.gov.cn/images2/dowechat.jpg)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1月2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委办函〔2024〕3号,以下简称《通知》),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并作出部署,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明确工作安排,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国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现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部直属各单位、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将整治传递到基层单元,推动压实最末梢火灾防范责任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部直属各单位、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细化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立即组织开展水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紧盯“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针对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告牌等问题,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集中整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部直属各单位要制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做好动员部署、除患攻坚、验收评估各阶段工作,对涉及的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情况,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确保消防安全。
三、加大对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的督导宣教力度
部直属各单位、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要坚决整治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占堵疏散通道、闭锁安全出口、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聚焦办公区域、集体宿舍、职工食堂、文体活动场所、宾馆、幼儿园、职工医院、党校等重点场所,突出重点人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消防能力。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落实“三清三关”。
部直属各单位、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冬春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请部直属单位、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总结于2024年3月底报送水利部监督司。
联 系 人:石青泉
联系电话:010-63203262
电子邮箱:anquan@mwr.gov.cn
水利部办公厅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