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000/2024-00601 | 信息所属单位:规计司 | |
发布机构: | 水利部 | 成文日期:2024年07月01日 | |
名 称: |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388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水规计办字〔2024〕109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1日 |
农村小江小河是农村水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行洪、排涝、灌溉、供水等功能。近年来,国家组织开展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工作,改善当地农村水系生态环境,有力保障农村地区防洪安全。但我国农村河道面广量大,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您提出的全面实施农村小江小河清淤专项治理的建议,对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提升农村地区水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作用。
一、关于加强政策支持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2019年10月,水利部联合财政部开展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工作,着力解决农村水系存在的河塘淤塞萎缩、水域岸线侵占、防洪排涝标准低等问题。目前,已累计支持四批167个县开展项目实施。全国各地结合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水系治理,有的地区把农村小江小河清淤疏浚纳入“河长制”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乡、村两级具体实施,采取清淤、岸坡整治等方式,对河道进行清理,逐步改善河道脏乱、淤塞等问题。
二、关于加大清淤疏浚力度
各地结合农村河道治理相关项目实施,对河道内阻水的淤泥、砂石、垃圾进行清除,疏通河道,增强水体流动性,恢复河道功能,提高行洪排涝能力,改善农村水系生态环境。考虑到河道淤泥可能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直接用于肥料利用和土地改良可能会对植物生长和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为规范处置利用河道淤泥,有的地方和团体出台相关标准,指导有关单位对淤泥采取减量及无害化处理相关措施,降低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三、关于强化资金多元投入
为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各地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整合省市县财政资金,积极运用市场机制,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和企业融资等投入项目建设,并通过相关产业盈利实现项目建设运营良性循环。有的项目依托当地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通过综合开发旅游资源,带动文旅、民宿、农家乐等产业增长,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充分发挥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