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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4-00609 信息所属单位:规计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29日
名  称: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233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水规计办字〔2024〕97号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9日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233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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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河是渭河的第一大支流,全长455公里,发源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流经甘肃、陕西两省,于陕西省西安市汇入渭河。泾河干流河谷开阔,有良好的灌溉条件,是陇东、关中地区的生命之河。泾河是渭河洪水和泥沙的主要来源。您提出的支持泾河全流域综合整治的建议,对于提高泾河流域防洪减灾能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泾河流域治理,水利部积极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期间累计安排中央资金36亿元,支持陕西、甘肃实施泾河防洪治理,加快推进东庄水利枢纽建设,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渠道,统筹支持包括泾河在内的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土保持、环境污染系统治理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部累计安排西安、咸阳、平凉、庆阳、固原等5市水污染防治资金共8.3亿元,支持泾河流域水生态修复及国考断面水质巩固提升、咸阳市羊毛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50余个项目。各类项目的推进实施,不断提升泾河流域综合治理水平。

  下一步,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坚持统筹黄河干支流防洪体系建设,结合黄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提出进一步提升泾河流域防洪能力的措施,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指导陕西、甘肃协同开展泾河流域综合治理,推动泾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持续稳步改善,保护利用好世界灌溉遗产工程郑国渠,弘扬泾河流域水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