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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000/2025-00733 信息所属单位:水文司
发布机构: 水利部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08日
名  称: 信丰(二)、万安国家重要水文站设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水许可决〔2025〕22号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8日
信丰(二)、万安国家重要水文站设立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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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水利厅:

  2025年3月3日,本机关受理你单位提出的信丰(二)、万安国家重要水文站设立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信丰(二)水文站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游州村,是赣江一级支流桃江中游控制站,集水面积4869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年径流量40.5亿立方米。万安水文站位于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五丰镇云洲村,是赣江中上游控制站,集水面积3701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年径流量267.7亿立方米。信丰(二)、万安水文站均为国家基本水文站、中央报汛站,符合《水文站网管理办法》中国家重要水文测站的确定条件。为充分发挥测站在流域和区域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治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支撑作用,同意将信丰(二)、万安水文站设立为国家重要水文站。

  请你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加强信丰(二)、万安水文站管理,做好水文监测、运行维护、支撑服务等工作,提升水文测报能力与现代化水平,支撑流域和区域水利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水文司 吴梦莹,联系电话:010-63202221

水利部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