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中国水资源公报

2008-12-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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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水利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着力推进民生水利,统筹推进了水利建设、管理、改革等各项工作。

2008年,我国自然灾害非常严重。南方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涉及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设施遭受严重损失;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害,造成8个省(直辖市)大量水库、水电站和堤防受损,并形成众多的堰塞湖;黄河遭遇了40年来最严重的凌汛,出现重大险情;全年有10个台风或热带风暴登陆,珠江发生了流域性较大洪水,长江流域发生了罕见晚秋汛;东北、华北、西北和黄淮等部分地区发生了近5年来最严重的干旱,部分地区因旱发生饮水困难。面对罕见的自然灾害,水利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调动全行业力量,全力以赴抗灾救灾,积极参与灾后重建,最大程度地保障了群众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最大程度地减轻了灾害损失。

 

深圳

 
一、水资源量

降水量 2008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654.8mm,折合降水总量为62000亿m3,比常年(多年平均值,下同)偏多1.9%。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西北诸河6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北方6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为322.6mm,比常年偏少1.7%;长江(含太湖)、东南诸河、珠江、西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简称南方4区,下同)面平均降水量1244.3mm,比常年偏多3.7%。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偏多的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广东和海南偏多20%左右;降水量比常年偏少的有17个省(自治区),其中宁夏和黑龙江的偏少程度超过10%

地表水资源量 2008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6377亿m3,折合年径流深278.6mm,比常年偏少1.2%。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少16.0%,南方4区比常年偏多1.7%。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偏多的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比常年偏少的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海南、天津、上海、广东、广西偏多程度在36%20%之间,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甘肃、宁夏偏少程度在50%30%之间。

2008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为233亿m3;从国内流出国境的水量为6057亿m3,流入国际边界河流的水量为647亿m3;全国入海水量为16101亿m3

地下水资源量 2008年,全国矿化度小于等于2g/L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为8122亿m3,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736亿m3,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6683亿m3平原区山丘区之间的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为297亿m32008年全国平原区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806亿m3,其中北方6区平原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473亿m3,占全国总补给量的81.6%。北方平原区的降水入渗补给量、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山前侧渗补给量和井灌回归补给量分别占51.2%36.3%7.9%4.6%

水资源总量 2008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7434亿m3比常年偏少1.0%。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057亿m3,占地下水资源量的13.0%,也就是说,地下水资源量的87.0%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北方6区水资源总量4601亿m3比常年值偏少12.5%占全国的16.8%;南方4区水资源总量为22834亿m3比常年偏多1.7%占全国的83.2%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4.2%,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29.0m3

 

二、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2008年对全国500座大型水库和2980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3083亿m3,比年初蓄水总量增加360亿m3。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2751亿m3,比年初增加345亿m3;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332亿m3,比年初增加15亿m3。北方6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减少52亿m3,其中黄河区减少35亿m3;南方4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412亿m3,其中长江区和珠江区分别增加242亿m3142亿m3。各省级行政区水库年末蓄水量与年初比较,湖北、广西、贵州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增加,共增加蓄水量430亿m3,河南、青海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减少,共减少蓄水量70亿m3

北方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2008年,北方17个省级行政区对77km2平原地下水开采区进行了统计分析,年末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38亿m3。在各水资源一级区中,仅海河区和辽河区地下水储存量增加,西北诸河区、黄河区、淮河区、松花江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西北诸河区减少32亿m3,其余3区减少幅度在2亿~8亿m3之间。按省级行政区统计,地下水储存量增加的仅有6个省级行政区,其中河北和辽宁增加较多,分别增加近5亿m3;储存量减少的有11个省级行政区,其中新疆减少最多,达28亿m3,陕西、黑龙江、甘肃、减少幅度在4亿~6亿m3之间。

 平原区地下水位降落漏斗 2008年,21个省级行政区对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以下简称漏斗)进行了不完全调查,共统计漏斗81个,漏斗总面积7km2。在38个浅层(潜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km2的共11个,年末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大于20m的共24个。在43个深层(承压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km2的共25个,年末漏斗中心水头埋深大于50m的共13个。2008年末与年初相比,浅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21个,中心水位下降的有21个;深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9个,中心水头下降的有10个。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

供水量 2008年全国总供水量5910亿m3,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21.5%。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占81.2%,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8.3%,其他水源供水量占0.5%。在4796亿m3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占33.8%,引水工程占38.6%,提水工程占24.9%,水资源一级区间调水占2.7%。在1085亿m3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占80.1%,深层承压水占19.4%,微咸水占0.5%

北方6区供水量2622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44.4%;南方4区供水量3288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55.6%。南方各省级行政区以地表水源供水为主,大多占其总供水量的90%以上;北方各省级行政区地下水源供水占有较大比例,其中河北、北京、山西、河南4个省(直辖市)占总供水量的50%以上。

另外,全国直接利用海水共计411亿m3,主要作为火(核)电的冷却用水。其中广东、浙江和山东利用海水较多,分别为204亿m3119亿m333亿m3

用水量 2008年全国总用水量5910亿m3,其中生活用水占12.3%,工业用水占23.7%,农业用水占62.0%,生态与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占2.0%。与2007年比较,全国总用水量增加91亿m3,其中生活用水增加19亿m3,工业用水减少7亿m3,农业用水增加65亿m3,生态与环境补水增加14亿m3。在各省级行政区中用水量大于400亿m3的有江苏、新疆、广东3个省(自治区),用水量少于50亿m3的有天津、青海、北京、西藏、海南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75%以上的有新疆、宁夏、西藏、内蒙古、甘肃、海南6个省(自治区),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30%以上的有上海、重庆、福建、江苏、湖北、贵州、安徽7个省(直辖市),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20%以上的有北京、重庆和天津3个直辖市。

用水消耗量 2008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110亿m3,其中农业耗水占74.7%,工业耗水占10.7%,生活耗水占12.4%,生态与环境补水耗水占2.2%。全国综合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53%,干旱地区耗水率普遍大于湿润地区。各类用户耗水率差别较大,农田灌溉为62%,工业为24%,城镇生活为30%,农村生活为85%

废污水排放量 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2008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58亿t

用水指标 2008年,全国人均用水量为446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格)用水量为193m3。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为每日212L,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每日72L,农田实灌面积亩均用水量为435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为108m3。按可比价计算,2008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07年下降了7%9%

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指标值差别很大。从人均用水量看,大于600m3的有新疆、西藏、宁夏、黑龙江、江苏、内蒙古、广西、上海、青海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新疆、西藏、宁夏分别达2500m31315m31208m3;小于300m3的有山西、天津、北京、陕西、山东、河南、四川、贵州、河北、重庆10个省(直辖市),其中山西最低,仅167m3。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看,新疆和西藏2个自治区较高,分别为1209m3948m3;小于100m3的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上海、浙江6个省(直辖市),其中北京、天津分别为30m334m3

 

四、水体水质

河流水质 2008年,对约15km的河流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3.5%,Ⅱ类水河长占31.8%,Ⅲ类水河长占25.9%,Ⅳ类水河长占11.4%,Ⅴ类水河长占6.8%,劣Ⅴ类水河长占20.6%。全国全年Ⅰ~Ⅲ类水河长比例为61.2%,与2007年基本持平。各水资源一级区中,西南诸河区、西北诸河区、长江区、珠江区和东南诸河区水质较好,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95%64%;海河区、黄河区、淮河区、辽河区和松花江区水质较差,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河长占35%47%

湖泊水质 44个湖泊的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面积占44.2%,Ⅳ类和Ⅴ类水的面积共占32.5%,劣Ⅴ类水的面积占23.3%。对44个湖泊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1个湖泊为贫营养,中营养湖泊有22个,轻度富营养湖泊有10个,中度富营养湖泊有11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如下:

太湖:若总磷、总氮参加水质评价,湖体水质均劣于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水面积分别占评价面积的7.4%27.2%65.4%。若总磷、总氮不参加水质评价,则类水面积占18.8%,Ⅲ类水面积占64.5%IV类水面积占13.8%,劣Ⅴ类水面积占2.9%。除东太湖和东部沿岸带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外,其他湖区均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滇池:耗氧有机物及总磷和总氮污染均十分严重。无论总磷、总氮是否参加评价,类水面均占评价水面的28.3%,劣类水面占71.7%。全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巢湖:西半湖污染程度明显重于东半湖。若总磷、总氮不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Ⅲ类,西半湖评价水面为Ⅳ类,总体水质为Ⅳ类。若总磷、总氮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Ⅳ~类,西半湖为劣Ⅴ类,总体水质为劣Ⅴ类。东半湖处于中营养状态,西半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水库水质 在监测评价的378座水库中,水质优良(优于和符合Ⅲ类水)的水库有303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80.2%;水质未达到Ⅲ类水的水库有75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19.8%,其中水质为劣Ⅴ类水的水库有16座。对347座水库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中营养水库有241座,轻度富营养水库86座,中度富营养水库18座,重度富营养水库2座。

省界水体水质 对全国298个省界断面的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数占总评价断面数的44.6%,水污染严重的劣Ⅴ类占27.5%。各水资源一级区中,省界断面水质较好的是西南诸河区和东南诸河区,淮河区、海河区、辽河区省界断面水质较差。省界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是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等。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 2008年全国监测评价水功能区3219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评价,全年水功能区达标率为42.9%,其中一级水功能区(不包括开发利用区)达标率为53.2%,二级水功能区达标率36.7%。在一级水功能中,保护区达标率为65.5%,保留区达标率为67.7%,缓冲区达标率为25.9%

地下水水质 2008年,根据641眼监测井的水质监测资料,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海南、宁夏、广东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地下水水质进行了分类评价。水质适合于各种使用用途的ⅠⅡ类监测井占评价监测井总数的2.3%,适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的Ⅲ类监测井占23.9%,适合除饮用外其它用途的ⅣⅤ类监测井占73.8%

 

 

 

 

说明:《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数据,均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1     2008年各水资源一级区水资源量   单位:亿m3

 

水资源

一级区

降水总量

地表水

资源量

地下水

资源量

地下水与地表水

资源不重复量

水资源

 

 

62000.3

26377.0

8122.0

1057.3

27434.3

北方6

19534.8

3681.6

2455.2

919.1

4600.7

南方4

42465.5

22695.4

5666.8

138.2

22833.6

松花江

4353.2

788.5

426.1

194.2

982.7

 

1586.8

305.1

171.7

88.8

393.9

 

1729.5

126.9

242.1

167.6

294.5

 

3443.1

454.2

344.7

104.9

559.0

 

2902.1

782.1

430.6

265.1

1047.2

 

19120.6

9344.3

2416.3

113.0

9457.2

 其中:太湖

450.7

175.7

45.7

23.7

199.4

东南诸河

3269.5

1724.4

454.4

10.7

1735.2

 

10438.0

5682.3

1293.7

14.6

5696.8

西南诸河

9637.5

5944.4

1502.4

0.0

5944.4

西北诸河

5520.1

1224.8

840.0

98.6

1323.4

 

 

 

 

2     2008年各水资源一级区供用水量 单位:亿m3

水资源

一级区

  

  

地表水

地下水

其他

总供水量

生活

工业

农业

生态

总用水量

 

4796.4

1084.8

28.7

5909.9

729.2

1397.1

3663.4

120.2

5909.9

北方6

1655.9

949.2

16.8

2621.9

261.5

340.8

1959.2

60.4

2621.9

南方4

3140.5

135.6

11.9

3288.0

467.7

1056.3

1704.2

59.8

3288.0

松花江

236.1

174.9

0.0

411.1

33.40

79.21

294.2

4.3

411.1

 

88.3

111.7

2.6

202.6

31.7

30.4

137.1

3.3

202.6

 

123.3

240.6

7.7

371.5

57.1

51.3

254.0

9.1

371.5

 

253.9

128.1

2.2

384.2

39.8

60.8

277.2

6.5

384.2

 

432.4

175.8

3.0

611.2

81.9

98.6

421.7

9.0

611.2

  

1861.7

83.2

6.6

1951.5

250.5

718.0

948.1

34.9

1951.5

其中:太湖

372.0

1.5

0.0

373.5

46.0

217.5

88.6

21.4

373.5

东南诸河

333.4

9.1

1.0

343.6

49.5

119.8

162.6

11.6

343.6

 

837.0

40.1

4.1

881.2

155.7

210.3

502.3

12.9

881.2

西南诸河

108.4

3.2

0.2

111.8

11.9

8.3

91.2

0.4

111.8

西北诸河

521.82

118.1

1.4

641.3

17.6

20.43

575.1

28.2

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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